弘業股份加強董事會建設 全面落實董事會職權

閱讀數:6750   發布時間:2021-10-29 【

優化董事會結構,實現“外大于內”。根據上市公司監管要求,并結合公司規模、行業特點和發展階段,合理確定董事會成員數量,優化董事會結構。弘業股份董事會現有成員6人,其中外部董事4人;6人中含獨立董事3人,獨立董事由高校的管理、會計等方面專業人士組成,提高董事會決策的科學性。

健全董事會工作機構。董事會設立戰略與投資決策(合規)委員會、提名委員會、薪酬與考核委員會、審計與風控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,委員會委員主要由獨立董事組成,為董事會決策提供專業意見。董事會聘請董事會秘書,協助董事會對外負責信息披露、投資者關系管理,對內負責股權事務管理、公司治理等,保障公司規范化運作。董事會下設證券投資部,負責處理董事會日常事務。

明確董事會職權范圍。公司《章程》《“三重一大”決策制度實施辦法》對董事會的職權做了較為明晰的規定,維護董事會依法行使重大決策、選人用人、薪酬分配等權利。同時明確董事會與黨委、經理層的關系,建立了各司其職、各負其責、協調運轉、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法人機制。

規范董事會議事規則。制定董事會及專門委員會工作制度和議事規則,規范董事會及專門委員會議事決策程序。董事會嚴格實行集體審議、一人一票表決的決策制度,保證董事可以平等充分發表意見,科學民主決策。

建立董事會決策跟蹤落實機制。為確保董事會決議的貫徹落實和高效執行,證券投資部定期跟蹤決策事項的進展情況,重要事項進展情況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程序。建立董事會意見傳導機制,及時將董事意見傳達至各有關部門或子公司。

提高董事履職能力。董事上任后簽署《董事聲明及承諾》,每屆任期內均需參加證監會、交易所開展的履職培訓,提高規范運作意識。證券投資部及時將監管政策、典型案例通過釘釘、微信或郵件方式傳達董事會成員,積極組織董事參加監管部門培訓,提高董事履職意識和履職能力。

建立董事會年度工作報告制度。董事會每年度書面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,獨立董事向股東大會做述職報告,董事會審計與風控委員會做年度履職報告。股東大會以專項議題審議董事會年度工作報告,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公司運行發展、董事會制度建設及運轉、下年度重點工作安排等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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